臺中市(私)立芝加哥幼兒園託藥辦法   113.02.01

依據: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(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壹參字1010137290C第十一條)規定辦理。

目的:確保幼兒用藥安全。

託藥注意事項:

本園不接受委託給退燒藥物,幼兒若有發燒情形,園方會儘速通知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。

四、 注意事項:

    1.如發現幼兒有以下症狀,為維護全班師生身體健康,並避免群聚感染,請盡速就醫並在家休息:(1)發燒。(2)嘔吐或腹瀉。(3)嚴重咳嗽。(4)眼睛罹患具傳染性結膜炎、紅眼症者。(5)患其他具傳染性及法定需通報之疾病,例如:腸胃型感冒、流感、腸病毒、腺病毒、輪狀病毒、諾羅病毒…等。

    2.依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》規定,幼兒感染或疑似感染以下法定疾病與一般疾病事件時,皆需進行通報作業,請家長務必主動通報本園,同時為了防止病源擴大,請務必讓幼兒在家休息,若有其他最新訊息本園也會即時公告宣導,請隨時留意

    3.與幼兒同住之家人或近期有接觸之親友,若感染或疑似感染法定疾病與一般疾病事件時,請務必告知老師,以提高警覺並進行相關防護措施。

    4.若幼兒在園內有臨時症狀或緊急狀況,園方會立即通知家長帶回家就醫或休息,請家長務必將幼兒接回照顧或就醫。

    6. 幼兒如有先天性疾病或對食物、藥物過敏,請事先告知園方,並詳細交代症狀及注意事項。

     7.請幫幼兒準備幾個口罩放置書包,幼兒若輕微感冒,請協助幼兒戴口罩來上學